湖北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推介
发布时间:2019/3/19 16:11:25 | 点击数:次:3363
一、什么是工程机械?
凡土石方工程,流动起重装卸工程,人货升降输送工程,市政、环卫及各种建设工程、综合机械化施工以及同上述工程相关的生产过程机械化所应用的机械设备,称为工程机械。
二、工程机械的管理服务范围和对象
(一)管理服务范围:全省所有涉及工程机械的且也和工程机械个体从业者(包括外地来湖北省施工设备及人员)
(二)管理服务对象:
1、挖掘机械(单斗挖掘机、挖掘装载机、斗轮挖掘机、掘进机械、履带式挖掘机等)。
2、铲土运输机械(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平地机、侧翻机)。
3、综合机械(叉车、堆垛机、牵引车、夹装机等)。
4、压实机械(压路机、夯实机械、振动机等)。
5、路面机械(摊铺机、拌和设备、路机、养护机械等)。
6、桩工机械(打桩锤、压桩机、钻孔机、旋挖机械等)。
7、混凝土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制品机械等)。
8、钢筋和预应品机械(钢筋加工机械、预应力机械)。
9、凿岩机械(凿岩机、破碎机、钻机)。
10、石油设备(作业车、成套发电设备、泵车、洗井车、修井车、钻井机、压裂机、测井作业车、抽油机、蒸汽车、泥浆车等)。
三、工程机械设备信息登记所需资料
我省工程机械设备登记手续由湖北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办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设备进行编号,向设备所有人核发《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证》和编号标识牌。设备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向湖北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所有人向分中心(服务站)提出办牌申请。
2、分中心(服务站)告知设备所有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工程机械安全生产普查登记信息表》
(2)《工程机械号码识别牌申请表》
(3)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购机发票或机械所有权证明材料
(5)机械照片(机械安装号牌后的照片)
(6)机械合格证(选择性提供)
(7)机械铭牌照片
(8)有操作证的提供操作证复印件
3、分中心(服务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4、发放编号
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 属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工程机械:
(二)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且未通过性能试验和结构应力测试的:
(三) 磨损严重、基本部件已损坏,在进行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四)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维修价值的:
(五) 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不合格的。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楚天都市花园D座16G
联系方式:027-6887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