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机电行业AAA信用评级
发布时间:2018/8/13 16:49:26 | 点击数:次:1655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我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关于促进和推动全国机电产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的要求,进一步服务行业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全国机电产品行业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范围
1、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3个会计年度,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并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无不良失信行为和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综合素质、财务实力、管理能力、经营与竞争力、社会信用记录等五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的科学分析方法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分为等级评价(AAA、AA、A、B、C三等五级)和诚信企业评定。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等级评价结果在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官网、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等进行展示查询。
(二)参评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三)等级评价结果将刊登在《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并向驻外经商参处、驻华使馆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发放。作为国内外企业和机构选择中国信用企业的重要依据。
(四)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询企业在商务信用企业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
(五)《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中指出: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大力推动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
(六)我会将对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在品牌评价、推荐、奖励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积极向国家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商会协会、国外相关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等推荐、宣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七)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为企业提供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五、 指导机构:商务部、国务院和国资委
证书颁发: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评级机构: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商务部下属机构)
评估机构: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商务部下属机构)
公示渠道: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国际商报
海南省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07525665
邮 箱:1380752566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