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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处罚安徽首例:亳州这家公司被罚五千元,问题发电机被销毁!

发布时间:2018/8/13 16:34:19 | 点击数:次:1711

亳州市民举报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汤王大道与临园西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化带内,一台机械黑烟滚滚。亳州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处移动通信基站发射塔下,有一台柴油发电机正在发电,冒着浓浓黑烟。

   经调查核实,因当天该区域停电,为维持通信基站运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委托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柴油发电机临时为通信基站供电。

 调查:

发动机不符国Ⅲ排放标准

    亳州市环保局对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电机燃油购买及使用票据和凭证进行了核查,其燃油均来自中石化公司。市商务和粮食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发电机内的燃油进行了检测,燃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经对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电机日常运行维护人员调查询问,发电机冒黑烟主要是因柴油添加机油量过多导致

    经深入调查,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为重庆翼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3月6日生产,配套的柴油发动机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5日生产,其排气污染物已不符目前国Ⅲ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处罚:

罚款5000元销毁不合格发电机

    市环保局对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发电机及时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7月19日下午,在市环保局的监督下,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15台排放不合格的发电机自行销毁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合格柴油发电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市环保局研究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生产经营中不得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发电机和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该公司处5000元的罚款(最高限)

    重庆翼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 市环保局已将该公司环境违法线索函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

    据亳州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严查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