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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部正式挂牌

发布时间:2018/4/18 9:30:45 | 点击数:次:2425

  4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应急管理部挂牌仪式,并在应急管理部指挥中心调研。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考虑到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防灾救灾联系紧密,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按照方案,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拟建的应急管理部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责的基础上,整合多个部委的相关职责。


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

  •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 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 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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