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7江苏全面推进11类非道路工程机械环保登记规范升级
发布时间:2017/11/1 11:04:23 | 点击数:次:1314
近日,在江苏省工程机械行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江苏“天更蓝,水更绿”的目标,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通过对全省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在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建立台账、张贴环保采集标识工作。
据省环保厅李虎成处长介绍,我省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内燃叉车等设备市场保有量为数十万台左右,其单台污染物排放量相比轻型汽车一般高出几十倍。通过委托省工协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对全省在用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登记产品种类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共计11类产品。
登记工作人员对产品的主机信息、发动机信息及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具体登记信息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制造企业及产地、出厂年月、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制造企业、发动机出厂年月、发动机出厂编号、排放标准、功率、燃料种类;登记号(条形码)、登记日期、设备所有者、设备所有者购置时间、设备所有者联系电话、设备所有者联系地址、使用人、使用人联系电话、使用人联系地址等内容。按照有关要求,为登记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免费粘贴“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环保采集”标识,登记工作人员按照登记信息中不同的排放标准水平张贴相应标识。
新闻延伸:
1、郑州、武汉、哈尔滨先期行动
2016年4月1日,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将迎来一项强制性政策的实施。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从这一天开始,除农用机械之外,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简称“国三标准”)。
2、郑州市整治挖掘机尾气排放,市民举报可得100元奖励
郑州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郑州空气质量形势极为严峻,PM10、NO2污染水平较高,臭氧不降反升,特别是6月份截止20号臭氧浓度高达1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8%。经专家分析,空气污染均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夜间尤为明显。为此,从7月1日开始,郑州市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正式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宣战,这也是郑州第一次全面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综合整治。
3、武汉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挖掘机排气不合格将罚5000元
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4月1日起,市环保局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整治,一旦发现排放不合格或面临5000元罚款。今后包括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武汉市实施的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对使用排放不合格或无废气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处以5000元罚款。武汉市正在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和权属,同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办法也有望在年内出台。
4、工程机械排放低于国三标准不能在哈尔滨市落户
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今年4月1日起,无废气污染控制装置且排放烟气的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不得在哈尔滨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自2016年12月1日起,装用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的柴油机的农用机械,不得在哈尔滨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