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证驾驶装载机等工程机械 将罚款2000元和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5/25 9:00:19 | 点击数:次:1093
公安交警:工程机械“夜查”专项行动
江苏安全播报:近日,交警部门开展了工程机械设备的夜间突击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交警根据装载机、叉车、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车辆出行和交通事故特点,及时确定加强管理的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和重点内容,对工程机械未经许可上路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和对工程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相关操作证件的检查,加大对重点路段的查处力度。
据交警介绍这些被查工程机械驾驶人员没有行业从业操作证并违规上路行驶行为,将面临20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15天处罚。

1、工程机械设备驾驶作业,需要持有行业从业操作证,同时设备应该办理合法登记手续。而且,仅限于在施工作业区域行驶。
2、如应道路施工需要上路行驶,应持有《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证》和机械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及机械安全保险,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道路临时行驶许可。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并且驾驶人员携带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从业操作证》。
3、无证驾驶工程机械违规上路行驶的,交管部门给予最高2000元处罚并处以15日行政拘留。(如:无其他违法或未造成其他后果的一般不采取行政拘留)
4、如当事人对道路安全法违法行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